2021-12-01 09:49點擊數(0) 加入收藏
項目編號:WL2021FC084
項目名稱 | 昆山開發區保昆公寓房產轉讓項目 | 項目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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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2月1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1年12月14日17時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信息發布終結。 |
標的 | 序號 | 轉讓標的 | 建筑面積 (m2) | 掛牌價格 (萬元) | 交易保證金 (萬元) | 備注 | |
標的1 | 昆山開發區保昆公寓17幢302室(蘇(2020)昆山市不動產權第3073634號) | 72.97 | 130.33萬元 | 40 | 不含車庫 | ||
標的2 | 昆山開發區保昆公寓17幢502室(蘇(2020)昆山市不動產權第3073630號) | 72.97 | 128.25萬元 | 40 | 不含車庫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交易所(以下統稱“省產交所”)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省產交所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價。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省產交所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金柯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清算組決議 | ||||||
評估結果備案機構 | 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特別 | 1.本項目一經公告即可進入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的財務、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所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內容。 2.標的均以展示的實物現狀為準,省產交所及轉讓方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省產交所及轉讓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3.一旦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轉讓須知、轉讓申請與承諾書等附件材料全部內容,已實地勘察標的并完全了解及認可標的的現狀,已認真考慮了關于標的經營、行業、市場、政策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 4.意向受讓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及查驗標的,并對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進行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意向受讓方一旦交納了保證金,即表明接受該標的的一切現狀(包括缺陷),愿意承擔一切風險和責任。 5.意向受讓方應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區的限購、過戶、繳稅等相關政策。成交后,轉讓標的無法辦理過戶或繳稅數額較高的,均不改變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省產交所僅向受讓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7.意向受讓方自備終端進行網絡競價,省產交所不提供競價場所及設備,因設備或網絡等故障導致的一切風險及責任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線上支付 |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 | 1.法律法規允許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 ||
轉讓方式 | 公告期內,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采取網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期內自行踏勘標的,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并在公告期內攜《現場踏勘確認書》到我所報名登記、提交相關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內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冊并報名,取得參與交易資格。 2.轉讓標的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須實地踏勘標的,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并到有關部門咨詢房產過戶登記等相關政策規定。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對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交易風險和法律責任。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瑕疵或面積誤差、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成交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3.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轉讓標的存在瑕疵或面積勘丈誤差、現場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 4.轉讓標的交易價款,不包含轉讓標的辦理移交和權屬變更登記過程中按規定應繳納的相關稅、費。轉讓標的在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時應繳納的有關稅、費依據國家規定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 5.轉讓標的移交前有關的水、電、暖、物業等及其他費用由轉讓方承擔;轉讓標的在辦理水、電、暖、物業等的戶名變更及其他事項時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6.意向受讓方應充分了解房產所在地區的限購、過戶等相關政策。成交后,轉讓標的因受讓方原因無法辦理過戶的,不改變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其他轉讓事項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等產權交易文件,轉讓事宜如有變化,以變更公告為準。 |
交易 | 競價規則 | 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交易平臺(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E交易平臺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受讓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相關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意向受讓方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受讓、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意向受讓須自行聯系踏勘 | |||||
競買報名 | 報名時間 | 公告期內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內) | ||||
報名手續 | 詳見《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21年12月14日17:00:00,按系統提示交納。 2.若意向受讓方未成為受讓方,省產交所將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保證金。 (7)受讓方未按轉讓方要求交割標的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二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網絡競價 | 增價幅度(元) | -- | ||
自由競價時間 | --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 | |||
服務費 | 按《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約定收取。 | |||||
附件下載 | -- |
聯系 | 咨詢聯系人 | 敬經理 13893452348 |
踏勘聯系人 | 陳先生 15950159975 | |
咨詢地址 | 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87號中廣商務大廈9樓 | |
其 他 | 網址: 甘肅省產權交易所網站www.stacy-stephens.com 微信公眾號: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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